关于提高优抚救济对象定期定量补助(救济)标准的通知
2026-08-17 16:4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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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桂民财字厂1986136号
(86)财事字22
号
文件
关于提高优抚救济对象
定期定量补助(救济)标准的通知各地区行署、市、县民政局、财政局:
鉴于我区现行优抚救济对象的定期定量补助(救济)标准偏低,经研究作适当的调整。调整后的补助标准(见附表)从今年五月份起抵行,所需费用在已分配各地、市、县的民政事业费预算中列支。
此外,我区复员军人享受定补的比例,各地要组织力量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孤老复员军人要尽快落实,应得到定补的从批准之月起按孤老复员军人的标准发给补助,并请在六月底前将落实情况报区民政厅。
一九八六年五月廿三日
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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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金
额对象
优抚对象定期定量补助标准
项目
抗日战争时期入伍的复员军人解放战争时期入伍的复员军人抗美援朝时期入伍的复员军人带病回乡的退伍军人
注
家居农村
16 14~15 13~14 12~14
(1)表列金额是每月领取数。
单位:元
大、中
小城市和城镇
城市
21 18~19 17~18 16~17
26 23~24 22~23 21~22
(2)孤老复员军人定期定量补助费,在上列标准基础
上,增发5元。
(3)光荣院、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院的复员退伍军人
的生活费标准,每人每月也同时提高6.元
300
≦ 3 ≧
(附表二)金
额
地
区
人
自治区辖市
城镇定期定量救济标准
单位:元
户二人以上者
数一人者
25
县(包括县级市)政
府驻在镇以及二万
人口以上的镇一般圩镇注:
22 21
第一人第二人第三人
25 22 21
23 20 19
(1)表列金额是每月领取数
21 18 17
第四人
第五人
以上者以上者
19 16 15
(2)收容遣送站收容人员伙食费为每人每月15元
农村定期定量救济标准
(附表三)
救济对象
农村严重困难户和革命老人定期定量救济
五保户定期定量救济麻疯村病人救济
注:表列金额是每月领取数。
17
单位:元
定期定量救济标准
11-14 1012 18--20
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