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边境一线乡镇退休人员要求享受临时生活补贴问题的复函

文号:(86)桂民优函字149号 发布年份:1986 优抚优待

2026-08-17 16:4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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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86)桂民优函字149号

关于边境一线乡镇退休人员要求享受

临时生活补贴问题的复函

防城各族自治县民政局:

你局八月二十五日《关于边境一线乡镇退休人员是否享受临时生活补贴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民政部门管理的边境一线乡镇的退休人员可以享受桂劳薪便字(1983)8号函的精神,但补贴所需经费,按桂政发(1983)62号文件通知规定,“由边境事业费开支。

此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优抚处(章)

“九八六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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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文件:[OCR]_19860920关于边境一线乡镇退休人员要求享受临时生活补贴问题的复函-(86)桂民优函字149号_20260817_1645.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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