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光荣院工作人员是否发给岗位津贴的复函
2026-08-17 16:4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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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百分之二十五作为单位的集体福利基金;百分之五作采职工奖励基金(注:区荣康院、区烈土陵园不用上交百分之五给地区,此经费转入本单位作为设备购置费)。特此通知。
一九八八年五月十一一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文件桂民财字[198814号关于光荣院工作人员
是否发给岗位津贴的复函
梧州地区行署民政局:
你局关于光荣院工作人员发放岗位津贴的报告已悉。光
荣院的工作人员可以按照《关于城市社会福利事业单位职工岗位津贴的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凡在光荣院担任老人护理和医务工作人员,可以按照在岗位实际出勤天数(应扣除出差、,病事假、外出开会的天数),按二类每人每天三角的标准,从一九八八年一月份起发给岗位津贴。列入抚恤事业费报销、此复。
九八八年二月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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