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广西军区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标准》的通知

文号:桂发[1991]21号 发布年份:1991 双拥工作

2026-08-17 16:5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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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

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文件

桂发[1991121号

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

广西

军区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标准》的通知

各地、市、县委,各地区行署,各市、县人民政府,柳铁防城港区,各军分区,柳州预备役师,各驻军、武警团以上单位,各市、县人武部,区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双拥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全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更加广泛深入地开展,发动全社会积极投入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使这项活动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社会化的轨道,促进全区社会主义两个文明建设,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标准》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拥军优属的组织发动工作,由各级民政部门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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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拥政爱民的联络工作,由广西军区政治部牵头组织。凡申请授予荣誉称号的,县(市、城区、郊区)级由地市委、地区行署、市人民政府和当地军分区审核,自治区民政厅、广西军区政治部检查验收,报自治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广西军区名义授予荣誉称号:地市级由各地市按标准自查后提出申请,经自治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检查验收,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广西军区批准并授子荣誉称号。凡授予荣誉称号的单位要发扬成绩,不断改进双拥工作;上级主管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对退步、不符合标准的,撤消其荣誉称号。

本标准原则上适用乡镇、村、街道、厂矿、学校、

以前有关文件规定与本标准及通知不符的,以本标准及

通知为准。

一九九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标准

拥军优属标准

第一条领导重视,组织健全。当地党委、政府把拥军优属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有明确的领导分工,逐级建立健全拥军优属领导小组,并做到有创建双拥模范城(县)的总体规划和每年的工作国标;有议事制度,领导小组每年至少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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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两次双拥工作,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有具体的活动计划和措施,有人负责具体事务,保证总体规划和当年工作目标的实施。

第二条

全民国防教育深入扎实,效果明显。全民国防

教育和拥军优属教育纳入当地全民教育体系和社会发展计划。学校要开设国防教育课,各级学校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宣传部门充分发挥舆论工具的作用,制定好国防教育宣传计划,并能够经常进行宣传。通过教育,广大干部群众国防意识和拥军优属观念明显增强,在当地形成爱国拥军的浓厚气氛。

第三条

群众性的拥军优属活动扎实,工作活跃。各机

关、企事业单位、学校、乡村、街道普遍建立拥军优属服务组织,制订有服务活动的计划和活动的内容,经常开展为驻军和烈军属做好事活动。驻军较多的地方,粮店、商店、车站、码头等要设立“军人优先”服务柜台和窗口,对军队干部家属住房、就业、子女入学入托等问题给予优先照顾。对破坏军事设施和侵犯军人及家属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第四条

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积极为部队多

办实事和好事。认真帮助驻地部队解决战备训练、营区建设、生活供应等方面的困难。在部队兴办企业,进行副食品基地建设中,要在财力、物资、技术等方面给予支援,并制定有一些必要的优惠政策。有关领导经常走访驻军,妥善处理好军政军民之间的矛盾,军政军民关系融洽。

第五条

优抚安置政策落实好,工作成绩显著。认真贯

彻《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形成国家、社会、群众“三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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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的优抚制度。制订有当地优待烈军属的具体办法。对烈属和义务兵家属优待面达百分之百,优待标准达到上年农民人均收入的百分之七十以上;对立功军人给予奖励优待金;革命烈士家属、子女参加招工考试,在同等条件下你先录用;烈土子女、伤残军人在报考大中专院校录取时文和身体条件适当放宽;二等以上伤残军人公费医疗、三等伤残军人带病回乡复退军人、烈军属医疗补助减免等优待政策得落实。认真做好转业千部和退伍军人的安置工作,转业军官、转业志愿兵和城镇退伍军人安排工作时,尽量做到专业对口,发挥其特长,合理开发使用军地两用人才,开发率处于自治区先进行列。

第六条

共建活动扎实有效。把军民共建活动纳入当地

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坚持以地方领导为主,以做思想政治工作为主,以发动群众自建为主。要经常与驻军联系,解决共建中存在的问题,形成军民共学理论、共学雷锋,共同维护社会稳定,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共建点被县以上评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

第七条

圆满完成征兵任务,民兵工作出色。征兵宣传

教育深入,严格掌握政审、体检标准,兵员质量好,并且做到无责任退兵。各级领导重视后备力量建设,民兵组织健全,活动经常。

第八条检查评比和奖励制度健全,措施有力。创建双

拥模范城(县)的活动列入领导于部的责任制,作为政绩考评条件之一;每年至少对双拥工作检查评比一次,工作制度完善,年头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拥军优属工作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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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政爱民标准

第一条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拥政爱民教育扎实深入。每年的宗旨教育、拥政爱民教育计划落实。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在任何情况下听从党的指挥,以人民利益为最高利益,保证政治上合格,军事上过硬。尊重驻地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不摆架子、不争高低。尊重和热爱人民群众,把驻地当故乡,视人民如亲人,树立“学人民、爱人民、为人民”良好形象。热爱边疆,安心边防。

第二条领导重视,组织完善,制度健全。拥政爱民工作列入各级党委、支部的议事日程,各级分工一名领导负责,广主动与地方领导部门建立完善的组织领导机构;定期研究、部署任务,并有一支群众工作骨干队伍,组织开展活动形成制度:军区、军分区、人武部的桥梁纽带作用发挥好;基层各种群众性拥政爱民组织活动经常,有声有色。拥政爱民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查评比,并作为政绩考评和评比先进的内容;及时总结交流工作经验,表彰先进。

第三条认真履行军人职责,稳定大局思想牢固。积极完成守边御敌和各项工作任务,把抵抗侵略,捍卫人民共和国和社会主义制度,,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作为拥政爱民工作的根本指导思想;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坚定官兵和广大群众的社会主义信念:在地方党委、政有的统一领导下,积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共同维护好驻地社会治安。积极帮助驻地民兵训练,培养骨干,搞好军民联防。

第四条群众纪律观念强,军民关系融洽。模范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和地方政策法规,有较高的政策水平,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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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念强;经常进行群众纪律教育,严格执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定期了解政情、民情,关心人民群众疾苦,每年“八一”、元且、春节三个节日期间到驻地党政机关和人民群众中走访,征求意见,检查群众纪律,及时发现和解决军政军民关系方面存在的问题。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做好“家门口”群众工作,遵循“团结协商一团结”的方针,妥善处理军地军民纠纷,无走私贩毒、,偷盗群众财物、打架斗殿、带走驻地女青年等违法乱纪现象。

第五条拥政爱民活动经常化、制度化。积极参加地方重点工程建设、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和驻地抢险救灾,支援地方经济建设,完成急难险重任务成绩突出。经常组织部队官兵参加学露锋送温暖活动,积极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利用“八一”、元旦、春节三个节日时机,开展拥政爱民活动,协助地方搞好优抚安罩工作:每人每年参加助民义务劳动不少于十个劳动日,团以上单位每年给驻地办一至…件影响大的好事。

第六条

军民共建活动深入持久,成果显著。有条件的

建制连一级单位有一个以上共建点,组织健全,活动正常,形式不断创新,利用自身优势,帮助地方做好政治工作,把部队的好作风、好传绕传出去,同时把地方的好思想、好经验学过来,互相促进,共同提高,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百分之八十的共建点被县以上评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

第七条

扶贫济困工作扎实有效,成绩突出。驻贫困地

区部队把帮助群众脱贫致富作为新时期拥政爱民工作的重要环节来抓,团以十单位建有至二个扶贫联系点:基层连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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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驻地或就近的村委会建扶贫联系点,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扶贫计划:采取提供致富信息、传授科学技术和助工捐献等形式帮助贫困户、贫困村发展生产,兴办扶贫福利企业,发展多种经营、每年为贫困户、贫困村解决一二两件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扶持贫困地区群众尽快脱贫致富。

,第八条·培养军地两用人才工作落实,社会效益好。坚持从实际情况出发,因地制宜,开展科学文化教育,并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积极开展培养军地两用人才活动,力争每年的退伍战土每人都能学到一项致富技术,并根据实际能力,为地方培养科学技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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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文件:[OCR]_19910623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广西军区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标准》的通知-桂发[1991]21号_20260817_1651.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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