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双拥工作量化标准考评办法》的通知

文号:桂拥办[2000]1号 发布年份:2000 退役安置

2026-08-17 17: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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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广西狂族自治区双拥室“工作量化标准考评办法》的通知

美摄

桂拥办厂200071号

各地、市、县(市辖区)双拥办

顺锁

《广西壮族自治区双拥工作量化标准考评办法》已经5月

26目自治区双拥办主任扩大会议审定,现下发你们,请各地认真执行

《广西狂族自治区双拥工作量化标准考评办法》是根据中

央和自治区近几年颁布的一些拥军优抚安置工作新的政策规定,结合当前双拥工作面临的形势,以便于双拥检查验收和公平、公正地开展评选双拥“达标、先进、模范城(县、区)活动,促进评选活动的规范化、制度化为目的,是在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双拥模范城(县、区)命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量化标准的部分内容、标准、量化分数进行修改、补充、细化和调整的基础上制订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双拥工作量化标准考评办法》下发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双拥模范城(县、区)命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量化标准同时废止。因此《量化标准考评办法》将作为今后一个时期我区评选命名双拥达标、先进、模范城(县、区)”的重要依据。请各地引起重视,认真按照《量化标准考评办法》开展双拥工作,以促进我区双拥工作的整体水平不断提高。

广西壮族自治区双拥办公室

二000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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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拥军优属

广西壮族自治区双拥工作量化标准考评办法(拥军优属部分)

考核内容及标准

党委政府把双拥工作纳入工作计划;纳入各级领导任期责任制:党政领导议军会议、党政领导“过军事日”军地职能部门联席会议每年各一次以上。

建立健全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明确:领导小组每年工作例会1次以上,

落实双拥办编制、人,员、经费、办公场所;地级市常年做到军地合署办公,县(市、区)做到定期军地合署办公。

双拥工作年有计划。

半年小结,年终总结讲评,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区双拥办所要双拥材料。

量化分数

8分 10分 4分

考评办法查阅文件和有关活动、会议记录。

查阅编制局、财政局有关文件及民政局(双拥办)财务帐户。

查阅双拥办有关文件资料和区双拥办收文记录。

打分标准缺一项扣1 分。

前四项缺一项扣2分,后两项缺一项扣1分。

缺一项扣1 分。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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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拥军优属

考核内容及标准

国防、双拥教育纳入

全民教育规划:建立国防或双拥教育基地2个以上(以县级区域为单位);全民国防,、双拥教育成效显著。

报刊、电台、电视台开辟国防、双拥专题栏目:大、中、小学校开设国防、双拥教育课,大(专科)、中学校组织军训。

城镇重要公共场所、

交通要道和机场、港口、车站等显要位置设有永久性的双拥标志、标语;国有、集体的粮店、商店有“军人优先”的牌子;有条件的车站,码头设有军人购票专窗及候车船室入口处,军人免费进入公园大门和收费公厕:收费

停车场军车免费停放。 100

量化分数

5分 5分

考评办法 1、查阅有关文件、记录。 2、实地查看教育基地。 3、查看新闻媒体栏目表。

4、查阅学校课程表及军训记录。

5、抽查群众的国防、双

拥知识。实地查看。

打分标准缺项扣1 分。

缺项扣1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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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拥军优属

考核内容及标准

双拥办积极撰写、上报双拥经验材料或调研文章,地级市每年2篇以上:县和县级市及市辖区每年1篇以上,有计划地编印上报双拥简报,地级市每年6期以上,县(市、区)每年4期以上。。

每年完成征兵任务、

无责任退兵现象。

军民共建活动正常、效果明显,坚持总结讲评,表彰先进,每年树立典型地级市2个以上,县(市、区)1个以上。

军民之间无纠纷,有

70%以上的共建点被县以上有关部门评为先进单位。

量化分数

6分 3分

5分

考评办法查阅文章存根和区双拥办收文记录。

向区征兵办查询。

1、查阅共建活动记录。 2、查看先进证书、奖状。 3、查看表彰决定。

4、听取军地的反映,参,考区双拥办平时掌握情况,向公安等有关部门查询。

打分标准缺一项扣3 分或少一篇(期)扣1 分。

有责任退兵的不得分。

1、共建活动效果差的扣 1分。”

2、树立典型少1个扣0. 5分。

3、先进共建点数不达标的扣1分。 4、军民纠纷每件(次)扣 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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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拥军歡优属

考核内容及标准

基层单位建立健全

各类拥军优属服务组织,有职责、计划、活动,成效明显。

切实帮助部队解决

战备训练和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转业干部,军队离退

休干部、军队复员退伍军人安置率均达100%;农村退伍军人两用人才开发使用率达80%以上;军队离退休干部地方性各种补贴和各种待遇得到落实。

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

政策落实,在乡老复员军人定补面达100%,标准达到国家和自治区“三老” 优抚对象的“三难”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在乡三等乙级(含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有病得到及时治疗,

医疗费用实报实销 102

量化分数

3分 4分 6分

10分

考评办法查阅文件和记录。

听取部队的意见和查记录。

1、查阅资料。

2、检查军休所,询问军休干部。

1、查阅各种抚恤补助金发放证。

2.查阅财政局、民政局拨款存根。 3、深入优抚对象家中查看、询问。

打分标准 1、没有组织或活动的扣 3分。

2、没有职责或计划的扣 1分。 3、成效不明显的扣1 分。

缺一项扣2 分。

一项不落实扣2分。

1、抚恤补助标准和定补面不达标的每项扣4 分。

2、“三难”存在“一难”扣 2分。

3、在乡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医疗费用不解决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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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拥军优属

考核内容及标准

建立健全拥军优属保障资金,启动资金地级市 20万元以上,县及县级市、市辖区10万以上,且每年均有收支。

搞好光荣院、优抚医院和烈士陵园(碑园)建设,院容院貌较好。

城镇、农村义务兵家属年户均优待金标准达到当地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以统计部门数据为准)的 70%以上,双拥先进、模范城(县、区)达到75%以上。

量化分数

7分 12分

考评办法 1、查阅资金章程、帐户及资金使用情况。

2、查看光荣院、优抚医院和烈士陵园(碑园)

1、查看优待金发放证和财政局拨款存根。

2、询问优抚对象。

打分标准 1、没有建立健全奖金的扣4分。

2、启动资金不达标的扣 2分,没有收支情况的扣 1分。

3、优抚事业单位建设差的扣1分。

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每低于标准一个百分点扣1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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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拥军优属

加分内容

考核内容及标准

军队随军家属就业率

达70%以上:优先优惠部队子女入学入托;按政策规定解决部队未随军家属、志愿兵家属住房困难。

无军地历史遗留问

题、无军地土地权属纠纷。无破坏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军事设施现象。

量化分数

6分 6分

考评办法听取驻军意见

依据区双拥办平时掌握情况和听取军地意见;实地查看。

打分标准一项不落实扣2分。

存在一个问题扣2分。

1、单位、个人被评为国家级双拥先进单位每个加3分,先进个人每名加2分。

2、定补每超标10%加3分。

3、稿件、材料被国家级、大军区(军兵种)以上有关部门转发的每

篇加1分。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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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拥政爱民

广西壮族自治区双拥工作量化标准考评办法(拥政爱民部分)

考核内容及标准

部队各级把拥政爱民

工作纳入工作计划;有领导分管:团以上单位有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基层连队有群众工作小组;每年有工作计划、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活动经常,成效显著。

支持当地双拥办建

设,牵头部队协调组织派人到双拥办联合办公,并定期召开驻军协调会。

团以上单位有拥政爱

民规定:连队有拥政爱民公约;基层单位有一个以上军民共建点,活动经常,成效明显,70%以上共建点受到团以上单位表彰。

量化分数

10分 10分 10分

考评办法 1、查阅有关文件和记录。

2、听取地方政府对部队拥政爱民工作的反映。

了解当地双拥办,查阅牵头部队召开驻军协调会会议记录。

到基层连队和共建点了解。

打分标准

缺一项扣2 分。

没有派人联合办公的扣 7分,没有召开协调会的扣3分。

缺一项扣3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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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拥政爱民

考核内容及标准

军民关系融洽,无军

地违纪问题和军民纠纷。

积极参加、支持地方

建设和抢险救灾,人均助民劳动日每年8个以上。

驻军每年为驻地办1 一2件看得见,影响大,效果好的实事,积极参加地方扶贫帮困和希望工程建设。

坚持走访驻地检查群

众纪律制度,每年不少于

2次。 106

量化分数

10分 20分 20分 5分

考评办法听取地方政府和部队的反映;结合平时区双拥办掌握的情况。单!

查阅部队记录,听取地方对部队的反映。

1、听取当地政府意见。周 2、查阅部队记录。

3、实地查看。

查阅记录,听取驻地群众的反映。

打分标准无预防军民纠纷措施的扣2分,有军(警)民纠纷的扣8分

人均助民劳动日达不到 8个的,少一个扣2分。

少办一件实事的扣10 分;扶贫解困和捐资助学成效不明显的扣5 分。

没有检查群众纪律的扣 5分,只检查 1次的扣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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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拥政爱民

加分内容

考核内容及标准

坚持经常性的拥政爱民教育,每年不少于6次;重大节日与驻地举行军民联欢。

不断总结经验宣传典

型,积极上报拥政爱民典型材料、调研文章,每年每个师(团)级单位1篇以上、军级单位2篇以上。

量化分数

5分 10分

考评办法查阅部队记录;了解军民联欢的活动情况。

查阅文章存根和区双拥办收文记录。

打分标准少一次教育的扣0.5 分;没有举行军民联欢的扣2分。

每个单位少篇的扣3 分(驻军中只有一个团级单位的少 1篇扣10 分)。

1、被国家、大军区(军兵种)评为双拥先进单位的每个加3分,先进个人每名加2分。

2、双拥调研文章、典型材料被国家部级、大军区、军兵种(含报刊、电视、电台)采用的每篇加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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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文件:[OCR]_20000608关于下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双拥工作量化标准考评办法》的通知-桂拥办[2000]1号_20260817_1712.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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