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四批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文号:民函[2001]56号 发布年份:2001 烈士褒扬

2026-08-17 17: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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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民函2001756号

关于公布第四批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

国务院于二OO一年四月三十日批准临汾烈士陵园等二十处烈士纪念建筑物为第四批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现我部予以公布。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根据民政部《关于对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设置保护标志的通知》(民「19877优字6号)的规定,对本地区被批准的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设置保护标志,并按民政部1995年第2号令《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保护办法》规定,加强保护管理工作。建立标志后的正面照片请报我部存档。

二00一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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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批全国重点烈土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名单

(共计20处)

编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称a房地址

临汾烈士陵园

山西省临汾市

内蒙古烈士陵园金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乌兰浩特市烈士陵园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

吉林市革命烈士陵园杨子荣烈士陵园

珍宝岛革命烈土陵园镇江市烈士陵园温州市革命烈士纪念馆

闽中革命烈土陵园羊山革命烈土陵园湖西革命烈土陵园莱芜战役纪念馆开封市烈士陵园

湘鄂边苏区鹤峰革命烈士陵园

“八一”起义军三河坝战役烈士纪念碑

万州革命烈士陵园南充烈土陵园

毕节市烈士陵园永丰革命烈士陵园伊吾县烈士陵园

194

吉林省吉林市黑龙江省海林市黑龙江省宝清县

江苏省镇江市北固山

浙江省温州市福建省莆田市山东省金乡县山东省单县山东省莱芜市河南省开封市湖北省鹤峰县广东省大埔县重庆市万州区四川省南充市贵州省毕节市陕西省蒲城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吾县

原始文件:[OCR]_20010517关于公布第四批全国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的通知-民函[2001]56号_20260817_1713.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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