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归属管理问题的复函

文号:民办函(2001)163号 发布年份:2001 其他政策

2026-08-17 17:3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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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

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归属管理问题的复函

民办函(2001)163号

2001年9月18

西藏自治区民政厅:

你厅《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归属管

理问题的请示》

(藏民函(2001)6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民政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

通知》

(国办发(1998)60号)的规定,民政部的职能配置,不包含国家机关、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因此,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问题不属民政部门的职责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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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文件:[OCR]_20010918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归属管理问题的复函-民办函(2001)163号_20260817_1732.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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