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转发民政部、财政部、劳动机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

文号:桂民发〔2006)8号 发布年份:2006 伤残抚恤

2026-08-18 16:4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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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桂民发【2006】8号

文件

转发民政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

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民政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印发《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民发(2005)199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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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文件:[OCR]_2006转发民政部、财政部、劳动机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桂民发〔2006)8号_20260818_1649.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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