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第四批自治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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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
西
壮族
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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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
政
厅
民
区教育厅
壮族自
治
西
桂宣发(2007】4号
关于确定第四批自治区爱国主义
教育基地的通知
各市委宣传部,柳铁党委宣传部,各市文化局、民政局、教育局:
文件
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广西图书馆、广西药用植物园、柳州市烈士陵园、柳州市图书馆、柳州市博物馆、北海市澜州革命烈士纪念碑、贵港中共广西省第一次代表大会旧址、钟山县英家起义地址、田东百谷红军村、巴马瑶族自治县烈士陵园、龙滩水电站、罗城么佬族博物馆共12处为第四批自治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现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07年1月19日 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