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在全区开展创建先进光荣院活动的通知

文号:桂民发(2010)44号 发布年份:2011 优抚优待

2026-08-18 09: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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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

民政厅文件 桂民发【2010】:44号

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在全区开展创建

先进光荣院活动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

根据民政部关于印发《全国民政系统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暂行办法》

的通知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全面实施“五个民政建设年”活动,更好地打造“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工程,进一步提高光荣院服务管理水平,自治区民政厅决定,从2010年开始,在全区开展创建先进光荣院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践行民政宗旨,切实改善

民生,保障优抚对象”这个主题,结合全国优抚事业单位行风建设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以“规范光荣院管理,提升光荣院保障能力”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各项优抚政策,进一步提高光荣院服务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光荣院在构建杜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通过创建和培育一批光荣院先进单位,不断推进和深化光荣院管理工作改革,提升光荣院建设与管理水平,为光荣老人晚年创造良好条件。

二、基本标准

(一)领导班子健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团结协作,艰苦奋斗,廉洁奉

公,科学管理,积极带领全院职工和院民完成各项任务。

(二)坚持办院宗旨,重视行风建设,全心全意为院民服务。以优抚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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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中心,完成收治任务,床位使用率保持在80%以上,收养优抚对象不得少于 20人。

(三)加强职业道德,强化队伍建设,全体人员遵纪守法,各项规章制度

健全,岗位职责明确、公开。人员设置工休比例一般不低于1:10(卧床老人较多时,可增加临时性护理人员)。

(四)坚持政府补贴、社会捐助,发展院办经济等方式,

积极搞好创收,改善院民伙食,饭莱可口多样,老人满意。

(五)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伙食帐目清楚,每月公布财务。

(六)食堂卫生符合《食品卫生法》要求,食堂配有电冰箱(柜)、消毒柜,

餐具定期消毒,食物及用共生熟分类,无传染病流行和食物中毒现象发生。

(七)卫生制度落实好,普及卫生保健知识,培养院民良好卫生习惯;建

立院民健康档案,定期为院民体检。

(八)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庭院规划合理,院容院貌整洁,环境美化绿化。(九)老人娱乐设施齐全,有活动场所,有电视机,有文体用品和健身设

施。

(十)提高服务质量,行业作风优良,监食、投诉渠道畅通,及时处理群众

的投诉,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三、基本方法

(一)申报。由光荣院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地级市民

政部门组织验收、评选,向自治区民政厅申报先进光荣院候选单位。

(二)验收评选。根据各地申报的先进光荣院候选单位,由自治区民政厅

优抚处组织进行验收评选,运用从高分到低分的评选方法,确定先进光荣院报厅党组审批

(三)表彰命名。以自治区民政厅的名义命名表彰先进光荣院,并授予奖

匾。

四、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各级民政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创

建先进光荣院活动纳入本地区民政工作的总体部署,认真组织实施,扎扎实实做好这项工作。

(二)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各光荣院要认真对照先进光荣院标准和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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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则,开展好每一项工作,进行自我检查,自我评价,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保证创建活动高标准、严要求。

(三)踊跃参加,积极创建。全区已投入使用的光荣院都要参加创建先进

光荣院活动,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对创建先进光荣院活动的领导和组织指导,确保创建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扎实实,保质保量,提升水平,院民受益,晚年幸福。

附件:《先进光荣院考评细则》(试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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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项目

(一)领导班子建设9分

(二)职工队伍建设

(三)院务管理

12分(四)

先进光荣院考评细则(试行)

考评内容

1.领导班子健全,团结协作,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作风扎实,职能作用发挥得好。

2.主要领导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勇于开拓,作风民主,带好队伍。

3.热爱光荣院工作,事业心强懂业务,善管理,光荣院有所发展。

1.工作人员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强的服务意识,挂牌上岗,食宿整洁,语言文明,行为规范。

2.热爱本职工作,服务态度端正,对院民有深厚感情,服务周到、热情、细致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和目标管理,制度公示上墙。

2.积极推行用人制度改革,奖勤罚懒,优胜劣汰。坚持精简高效。

3.积极接收孤老优抚对象入院,床位使用率在80%以上,收养优抚对象不得少于20人。

1.庭院整洁,道路平整,无卫生死角,

2.活动室、会议室、走廊、厕所署院内公共场所无杂物、积垢。

3.房前屋后种有花草树木,环境优美安静,适合休养

分数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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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方法

1.召开院民座谈会,找领导班子成员谈话,听取主管

单位领导意见。 2.进行民主调理 3.听主管领导的汇报,查阅院务会议记录。

1.实拍考核

2.召开只有验收工作组与院民参加的座谈会,征求院民意见。

1.香看各项制度、职责及考核。

2.听汇报,查看相关制度措施,实地考核。

3.听汇报,实地考察。

实地考察

理,

评分标准

班子不健全扣1分;团结不好扣1分;职能发挥不好扣1分;领导以权谋私扣2分主要领导带不好队伍,缺乏开拓精神扣 2分。

不安心工作,光荣院没有发展交化扣2分

院民对服务工作满意人数低于80%扣3 分,低于60%扣2分低于70%扣1分。

有院民投诉服务质量问题扣3分

行政、护理、财务、后勤等制度缺一项扣 1分:执行不认真扣2 分

未推行用人制度改革扣1分,设有奖罚制度扣1分

床位使用率达不到 80%的扣2分,有条件但不接收优抚对象扣3分

房屋内外墙面膜落不整洁扣2分

道路不平整,有卫生死角扣1分,

院内没有绿化美化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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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五)居室条件 8分

(六)生活服务 10分

(七)活动场所 5分

(八)卫生医疗 11分

考评内容

1.居室每张床位净使用而积不低于10平方米(含居室、阳台、卫生间,采光和通风良好。

2.室内配有电视机,有取暖和保温设施,保证冬季室内温度不低于18度。

3.床头设有抓明灯,呼叫对讲系统,卫生间设有紧急呼叫按钮。

1.全体人员比例不低于1:10,不高于1:6,要落实好护理对象,坚持护理查房制度。

2.成立有院民参加的伙委会每周定食谱,菜饭可口多样适合老人特点,伙食帐目清楚出入库有登记

3.食堂卫生符合《食品卫生法》要求,配有电冰箱、消毒柜,餐具定制消毒,无传染病流行和食物中毒现象发生。

1.要有适合老人特点的活动场所,配备一定的文体,娱乐用品和康复健身设施。

2.经常组织老人开展各种有益活动。

1.老人定期理发、洗澡、剪指甲,室内无异味,无灰尘,无痰迹。

2.院民衣被干净、整洁,每季度清理被褥一次。

3.要配备受过专门培训的医务人员,备有常用药品,院民发生疾病要及时就医

4.建立老人健康档案,每年定期为老人体检。

分数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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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方法实地考察

1.看花名册,香相关制度

2.看资料,实地考察,征求院民意见。

3.实地考察,看相关病历,征求院民意见。

1.实地考察

2.听取院民意见

实地考察查相关资料

评分标准

院民居室面积达不到标准扣1分,采光和通风不好扣1分。

没有取暖和降温设备扣2分;

不设照明灯和紧急呼叫系统扣1分

工休人员比例达不到或扣2分

菜饭不合适老人特点扣1分伙食菜目不清扣1分

餐具不消毒扣1分发生食物中毒不得分

没有活动场所,文体用品和健身设施不得分,缺一项扣1分一周内设有组织老人开展活动扣1分不能定期洗澡藻。理发、剪指甲扣1分,室内有异味、痰迹扣 2分

被褥不整洁扣1分没有专职或兼职医务人员扣2分,没有配备常用药品扣2分没有建立院民健康档案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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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九)地财政投入16分

(十)院民管理10 分

考评内容

1.院民全部纳入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救助范围。

2.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及正常维修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

3.认真落实各项优抚政策,当地财政按规定标准安排院民定期生活补助和零用钱。

4.改善光荣院设备,达到院内无危房。

1.院民遵规守纪,团结互助,文明礼貌,讲究卫生,穿着整洁,积极参加院内各项活动。 2.组织院民因地制宜发展院办经济,收入用于扩大再生产和改善院民生活。

3.加强安全教育,消除安全隐患,搞好治安防范,杜绝非正常现象发生。

分数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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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方法

查阅资料实地考察

实地考察查阅资料

听取院民意见

评分标准

院民没有结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救助范围扣3 分,但未享受全额低保扣1分

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及正常没有纳入当地财政

未按规定标准安排院民生活和零用钱扣3分

光荣不得分

院民不遵规守纪

发生非正常现象不得分

原始文件:[OCR]_20110325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在全区开展创建先进光荣院活动的通知-桂民发(2010)44号_20260818_0910.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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