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考评细则(试行)》的通知

文号:桂民发(2015)68号 发布年份:2015 烈士褒扬

2026-08-17 18: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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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文件

桂民发【2015)68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级烈士纪念

设施保护单位考评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服务管理水平,充分发挥烈土纪念设施教育功能,现将《自治区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考评细则(试行)》(以下简称《考评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考评细则》是申报自治区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的重要标准,是加强和引导自治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科学发展的基本遵行。各级民政部门要指导和监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根据考评细则逐条对照检查,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全面提高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水平,更好地发挥烈士纪念设施褒扬烈士、教育群众的功能。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2015年12月22日

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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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项目

一、规划合理设施完善(25 分)

自治区级烈十纪念设施保护单位考评细则

序号

2 3 4 5 6

考评内容

将烈士纪念设施建设和保护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科学制定烈士纪念设施建设和维护改造规划,提高建设标准和服务水平

协调有关部门规定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设置保护标志。及时制止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以及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工程建设的行为。

合理设置烈士纪念设施功能区域,标明引导提示标志,完善配套服务用房和设施,为社会公众创造人性化的瞻仰和悼念环境。

烈士纪念馆(堂)内展陈要布局合理、主题鲜明、史料翔实形式和内容统一,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不断完善和提高布展水平

烈土纪念广场位置设置合理面积适中、地面平坦整洁。

烈士纪念碑亭、塔祠、塑像、英名墙、骨灰堂等设施要外观完整、清洁,镌刻的题词、碑文、烈士名录清晰,用字规范无褪色、脱落。

分值購 6

3 3 2 4 4 269

考评标准

1.将烈纪念设施建设和保护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或者有关专项规划的得0.5 分:2.制定烈士纪念设施建设发展总体规划的得0.5分:3.烈纪念设施维修改造规划目标明确、思路清晰、措施具体可行的得0.5分;4. 明确有保护管理机构的得1.5分; 5.维修改造经费列人当地财政预算的得1.5分;6.日常管理经费列人当地财政预算的得1.5分。

1.规定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并设置保护标志的得1分:2.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没有与烈士无关的建筑物的得2分。

1.烈士纪念设施功能区域设置合理、引导提示标志明晰的得1分; 2.服务用房和设施齐备的得2分。

1.设有专门烈士纪念馆(堂)的得 0.5分:2.布展主题鲜明、脉络清晰的得0.5分;3.文物史料翔实的得0.5分:4.纪念馆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布展的得0.5分。

设有烈士纪念广场,能较好地满足 1000人以上集体纪念烈士活动需要的得4分,800-1000人的得3 分,500-800人的得2分,500人以下得1分。

1.烈士纪念碑亭、塔祠、塑像、英名墙、骨灰堂等设施外观完整、清洁的得2分:2.镌刻的题词、碑文、烈士名录清晰,用字规范,无错别字,字体无褪色、脱落的得2分。

考评得分

≦ 3 ≧

考评项目

序号

8 9

教育宣传作用发挥

明显(22 分)

10 11 12

考评内容

烈士墓区要规划科学、布局合理。烈士墓形制统一、用材优良。墓碑碑文字迹工整,碑文内容应镌刻烈士姓名、性别、名族、籍贯、出生年月、牺牲时间、单位、职务、简要事迹等基本信息。

加强文献史料、烈士英雄事迹的搜集整理和研究编纂,深人挖掘不同历史时期烈士精神的实质内涵。

注重做好烈士遗物、实物史料的收集、鉴定工作,设立专柜陈列展示馆藏文物和烈士遗物,充分发挥教育功能。对可移动文物要设立专门文物库房,分级建档,妥善保管,做到无丢失、无虫害、无霉变、无锈蚀。

一抓节假日、重要纪念日等参观、祭扫人员集中的有利时机,开展专题展览、烈士英雄事迹宜讲、红色经典形视展播等多种形式的主题教育活动,广泛宣扬烈士精神的优良传统。

积极开展共建活动,有计划地组织流动小分队,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农村、学校、驻军等开展巡回展览和宜讲活动,宣传烈士英雄事迹。在适当区域,设置以弘扬烈士精神为主题的展板、海报等,配备必要的休闲设施为群众提供独具特色的红色文化活动场所,将弘扬烈士精神融入群众性文化活动中。

分值 3

4.5 2.5

3 3 3 270

考评标准

1.烈士城区规划科学、布局合理的得1分;2.烈士墓形制统一、用材优良的得1分:3.墓碑碑文字迹工整、清晰的得0.5分;4.烈士基本信息镌刻完整的得0.5分。

1.创办内部宜传刊物,免费向社会发放的得1.5分;2.在在省级刊物或媒体每发表一篇研究文章得0.5分:3. 在国家刊物或媒体每发表1篇研究文章得1分,累计不超过3分。

1.有自治区级以上文物的得1分: 2.设立专柜陈列展示馆藏文物和烈士遗物的得0.5分:3对文物分解建档的得0.5分:4.设立专门文物库房,文物无丢失、无虫害、无霉变、无锈蚀的得0.5分。

1.制定年度宣传计划的得1分:2. 开展专题展览、烈士英雄事迹宣讲、红色经典影视展播等多种形式的宜传活动,每开展1项得0.5分累计不超过2分。

1.与当地社区、学校、驻军等开展结对共建的得1.5分;2.每年按计划组织流动小分队开展巡回

展览或宜讲活动达2次以上(含2 次)的得1.5分。

1.在适当区域设置以宣传烈士事迹、弘扬烈士精神文主题的展板、海报等,营造良好宜传氛围的得 1.5分:2.配备必要休闲设施的得 1.5分。

考评得分 

≦ 4 ≧

考评项目

三、内部管理机制健全(22 分)

序号

13 14 15

16

考评内容

积极配合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部队开展经常性的烈士纪念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精心组织烈属和社会公众日常祭扫和瞻仰活动,提供必要的祭扫用品,做好引导、讲解等服务工作。

根据事业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科学合理设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明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做到有章可循!职责分明。

力强管理,按照财务管理规定设置帐薄、账户、科目。完善财务审批制度和管理流程,坚持大项资金支出集体议定制度,主动接受有关部门监督审计,防止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建立健全资产登记制度,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工作现任、工作目标及保障措施。注重改进服务管理质量,通过设立的意见箱、留言薄、回访烈属和社会公众、走访开展纪念活动的单位等形式,取得服务质量、内容、方式、需求等多角度的信息反馈。在园区醒目位置明示服务承诺,自觉接受监督,及时处理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的投诉、意见和建议,指导改进方案。

分值購 6

7 3.5

4 271

考评标准

1.清明节,国庆节等重要节日和纪念日,积极配合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部队开展经常性的烈士纪念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得2 分;2.免费为烈属和社会公众日常祭扫和瞻仰提供的必要的祭扫用品的得1分;3.积极提供引导、讲解等服务的得1分;4.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强、态度热情的得1分。5. 每年接待人数达到2000人次以上的得1分。

1.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等设置合理,岗位职责明确的得2分:2.制定并严格执行人才选拔录用规定的得1分:3.配有研究馆员的得1分,2名以上(含2名)的得2分:4.配有具备资质讲解员

的得1分,3名以上(含3名)的得2分。

1.按照财务管理规定设置帐簿、账户、科目的得0.5分;2.严格按照规定使用管理经费,无违规

违纪问题发生的得1.5分;3.资产登记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未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得1.5分。

1.服务管理绩效评估工作制度健全,绩效责任、工作目标及保障措施明确的得1.5分:2.采取多种方式收集改进服务质量等意见建议的得1分:3.园内醒自位置明示服

务承诺,自觉接受服务对象监督的得1.5分。

考评得分 

≦ 5 ≧

考评

序号项目

17 18 19

四、园容园貌整洁 15 分)

五、职工队伍素质高(10 分)

20 21 22 23

考评内容

坚待把安全工作纳人日常服务管理和专项纪念活动中,做到有机构、有制度、有预案、有演练。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建立健全烈士安葬、凭吊瞻仰、祭扫等制度规定,明确相关礼仪规范标准。

园区规划应布局完整、合理协调,建筑设施外观整洁,道路平坦于净。

注重绿化美化环境.实现园林化。园内花木与纪念设施相协调,四季常青,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园内珍贵花木的保护工作。

有专人负责公用设施、公共场所的维修保养和清扫保洁工作,确保园内环境千净整洁,供水、供电、卫生等服务设施处于良好状态。

创新园内管理方式,努力实现从封闭、围墙式的管理向开放、人性化的管理方式转变。

制定工作人员学习教育计划,定期组织业务培训、进修和学习交流,鼓励工作人员考取相关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职称。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作风建设,教育和激励工作人员牢固树立爱岗敬业精神,热爱烈士褒扬事业。

分值 4.5 3 4

4 4 3

4 272

考评标准

1.安全管理机构健全的得1分:2. 有各类灾情、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的得1分:3.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得1.5分:4.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演练的得1分。

有烈士安葬、凭吊瞻仰祭扫、接待服务等制度规定和礼仪规范的,每项得0.5分,累什不超过3分。 1.园区规划布局完整、合理、协词的得15分;

2.建筑设施外观整沽的得1.5分; 3.道路平坦干净,无明显凹陷、开裂的得1分。

1.园内花木与纪念设施相协调,修剪整体美观的得1分:2.无意外多株枯死的得1分:3绿化面积达到应绿化面积80%以上的得1.5分; 4.对园内珍贵花木建档保护的得 0.5分。

1.公用设施、公共场所的维修保养和清扫保洁工作有专人负责的得1 分;2.园内环境干净整洁,地面无污水、无杂草的得1.5分;3.供电、供水、卫生等服务处于良好状态的得1.5分。

实行开放式管理的得3分

1.制定工作人员学习计划,定期组织业务培训、进修和学习交流的得 1分:2.有工作人员考取相关职业资格和专业技术职称的,每人次得 1分,累计不超过2分;3.制定年度思想政治教育计划并按汁划落实的得1分。

考评得分

≦ 6 ≧

考评项目

六、组织领导有力(6 分)

七加分项目(10 分)

序号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考评内容

讲解员熟悉馆藏内容和相关背景知识,服装统一、佩戴标志、仪表端庄、发音吐字清晰、讲解富有较强感染力。

岗位人员安全意识强,熟悉安全要求,熟悉掌握应急处理的程序。

建立规范的办公会议、全体职工会议制度,建立健全日常工作制度,保证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工作科学规范运行。按照党章要求设置党组织,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党务公开、事务公开、财务公开,竖持重大事项、重大问题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增强保护管理工作的透明度和科学化水平

杜绝违法违纪现象发生。获得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称号

获得国防教育示范基地称号获得A级旅游景区称号

属于红色旅游景点获得文明单位称号

分值 4 2 2

4 2 2 2 2 2

考评标准

1.熟悉馆藏内容和相关背景知识的得0.5分:2.服装统一、佩戴标志、仪表端庄的得0.5分:3.发音吐字清晰的得0.5分;4.讲解富有较强感染力的得0.5分;5.参加设区的市级比赛获奖的每人次得0.5 分,参加省级比赛获奖的每人次得 1分,参加国家级比赛获奖的得 1.5分,累计不超过2分。

岗位人员熟知安全职责,熟悉安全要求,熟练掌握应急处理程序的得 2分。

1.各类会议制度健全的得1分,2 日常工作制度健全的得1分。

1.领导班子团结有力、开拓创新、廉洁自律、组织领导能力强的得1 分:2.党组织健全,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的得1分:3.重大事项、重大问题集体研究,民主决策的得 1分;4.无发生违法违纪现象的得 1分。

国家级得2分,自治区级得1.5分!设区的市级得1分。

国家级得2分,自治区级得1.5分,设区的市级得1分,县级得0.5分。 4A级以上得2分,3A级得1.5分,设区的市级得1分,县级得0.5分。国家级得2分,自治区级得1.5分,设区的市级得1分,县级得0.5分。国家级得2分,自治区级得1.5分,设区的市级得1分,县级得0.5分。

考评得分間

备注:1.考评标准总分100分(不含加分),达到评分标准要求的得相应分未达到评分标准的不得分;

2.本细则由自治区民政厅优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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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文件:[OCR]_20151222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考评细则(试行)》的通知-桂民发(2015)68号_20260817_1807.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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