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结果
找到 21 条匹配-
关于建立我区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对越自卫还击战参战民兵生活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通知
2026-08-18 09:20:24 ≦ 1 ≧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桂民发(2014)11号 文件 关于建立我区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 生活困难的对越自卫还击战参战民兵生活补助标准 自然增长机制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民政局、财政局: 为解决我区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家庭生活困难的对越
-
关于对在乡老复员军人定补标准有关问题答复的函
2026-08-18 09:07:16 ≦ 1 ≧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桂民函【2008】34号 关于对在乡老复员军人定补标准有关问题答复的函兴业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对抗美援朝在乡老复员军人发放定补标准的请示》收悉,现答 复如下: 桂民函[2005]193号文中“各市、县原标准高于自治区 统一标准的应子以保留”
-
2007关于调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
2026-08-17 17:37:40 ≦ 1 ≧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老干部局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厅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 桂人发(2007)117号 关于调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 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老干部局,各市、县(市
-
2007转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
2026-08-17 17:38:51 ≦ 1 ≧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桂民发(2007)61号 文件 转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 一次性抚恤发放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区)民政局、人事局、财政局: 现将民政部、水事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
-
民政部办公厅对移交地方管理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死亡后其家属可否享受病故军人家属待遇的复函
2026-08-17 17:32:59 ≦ 1 ≧ 民政部办公厅对移交地方管理的军队离退休于部死亡后其家属可否享受病故军人家属待遇的复函 民办函【2001】177号 2001年10月12日 福建省民政厅: 你省《关于移交地方管理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死亡后其家属可否享受病故军人待遇的请示》(闽民优【2001)319号)收悉
-
关于未移交地方管理的军队退休干部死亡后可否按照病故军人处理的函
2026-08-17 16:58:15 ≦ 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民优函1993725号 关于未移交地方管理的军队退休于部死亡后可否按照病故军人处理的函 上海市民政局: 你局《关于未移交地方管理的军队退休干部死亡后可否按照病故军人处理的请示》(沪民优92第49号)收悉。经征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干部部意见,现
-
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津贴标准的通知
2026-08-17 16:54:16 ≦ 1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文件 桂政发[199213号 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 国务院关于调整机关、事业 单位工作人员工龄津贴标准的通知各地区行署,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柳铁,防港区,区直各委、办、厅、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龄津贴标准的通知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人事厅关于调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补助费计发办法的报告的通知
2026-08-17 16:55:24 ≦ 1 ≧ 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全区各地各部门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局 九八八年三月二十三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桂政办[19921106号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人事厅关于调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体补助费计发办法的报告的通知 各地区行署:各市、
-
转发区财政厅关于民政部门管理的地方退休人员提高待遇所需经费问题的复函的通知
2026-08-17 16:50:24 ≦ 1 ≧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文件 桂民财字厂1990714号 转发区财政厅关于民政部门管理的地方退休人员提高待遇所需经费问题的复函的通知 各地、市、县(市)民政局: 根据国务院国发(1989)82号通知关于“在解决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问题的同时,相应解决离休、退休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适当提高我区退(离)休职工生活待遇的通知
2026-08-17 16:50:42 ≦ 1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桂政办1990775号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适当提高我区退(离)休职工生活待遇的通知 各地区行署,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柳铁,防城港区,区直各委、办、厅、局: 为了适当提高我区退(离)休职工生活待遇,现根据我 区的实际情
-
关于转发民政部、公安部、财政部、总政治部《印发<关于我军被俘去台人员要求回大陆定居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2026-08-17 16:47:47 ≦ 1 ≧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军区政治部 桂民优字[198919号 文件 关于转发民政部、公安部、财政部、总政治部《印发关 于我军被俘去台人员要求回大陆定居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各地区行署、市(含防城港区)、县民政、公安、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区人事局关于发给退休、退职职工困难补助费问题的报告的通知
2026-08-17 16:47:10 ≦ 1 ≧ 于地方单位的,由地方财政开支。企业单位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由民政部门管理的离休、退休人员所需增加的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增加预算解决 一九八五年一月十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桂政办[1988152号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转发区人事局关于发给退休、退职
-
关于发给离休、退休、退职人员生活补贴费的通知
2026-08-17 16:47:42 ≦ 1 ≧ 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 桂劳险字[1988117号 文件 关于发给离休、退休、退职人员 生活补贴费的通知 各地区行署,各市(含防城港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柳铁,区直各单位: 经国务院批准,劳动部、人事部,财
-
关于民政部门管理的退休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补助标准问题的复函
2026-08-17 16:44:27 ≦ 1 ≧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 厂86门桂民优函学32号 关于民政部门管理的退休人员死亡后 遗属生活补助标准问题的复函 桂林市民政局: 你局一九八六年三月二日《民政部门管理的退休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能否提高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民政部门管理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
-
关于给现已年满八旬的退休干部敬送生日礼品经费开支问题的批复
2026-08-17 16:44:31 ≦ 1 ≧ 不再补发” 根据此规定,在民政部门管理的退休人员中凡符合享受 这一方面待遇的,需持原工作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审批证明,可按照此规定精神执行 九八五年六月十三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文件桂民财字[198619号 关于给现已年满八旬的退休于部敬送 生日礼品经费开支问题的批复
-
关于提高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修改补充通知
2026-08-17 16:45:18 ≦ 1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桂政人福字[198611号 文件 关于提高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 标准的修改补充通知 各地、市、县人事局、财政局、区直各单位: 一九八六年二月十四日桂劳人险字(1986)6号《关于提高国家机关、事业
-
关于退休人员要求发给书报费、眼镜费、浮动工资和科技人员退休金标准问题的复函
2026-08-17 16:41:58 ≦ 1 ≧ 广西壮族自治区國民政厅文件桂民优字198519号 关于退休人员要求发给书报费、眼镜费、浮动工资和科技人员 退休金标准问题的复函 融水苗族自治县民政局: 一月十日函收悉。所提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民政部门管理的退休人员要求发给书报费、眼镜费、浮动工资等问题,因民政部
-
区党委办公厅 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区党委组织部、区劳动人事厅、区老干部局《关于取消桂组字〔1984)47号通知有关规定的报告》的通知
2026-08-17 16:42:26 ≦ 1 ≧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文件 桂办[1985719号 区党委办公厅 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 区党委组织部、区劳动人事厅、区老干部局《关于取消桂组字[1984]47号 通知有关规定的报告》的通知 各地、市、县委,各地区行署,各市、县人民政府,区直各单位: 区党委
-
关于退休人员享受计划生育待遇问题的函
2026-08-17 16:42:47 ≦ 1 ≧ 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政厅文件桂民优字[1985199号 关于退休人员享受计划生育 待遇问题的函 各地区行署、市、县民政局: 现将自治区人民政府一九八五年四月三日桂政发(1985) 46号文《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者干规定》中有关退休人员的待遇部份通
-
1985118关于提高工资区类别后如何计发离休、退休、退职待遇问题的复函
2026-08-17 16:43:37 ≦ 1 ≧ 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劳动人事部 文件劳人险[198519号 关于提高工资区类别后如何计发离休、退休、退职待遇问题的复函江苏省劳动局、江苏省人事局 你局十月十八日《关于四类工资区提高到五类工资区后离退休费、退职生活费随之调整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九八
-
关于获准出国定居的退休、退职人员待遇支付问题的答复
2026-08-17 16:41:21 ≦ 1 ≧ 劳动人事部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中國国國银行 会 全国总工会 劳人险局[1983106号 文件 关于获准出国定居的退休、退职 人员待遇支付问题的答复 各省、市、自治区劳动局、人事局、侨务办公室、总工会、中国银行各分支行: 劳人劳[1982142号《关于获准出国定居的退休、